图读湛江
首  页 | 时政要闻 | 野聚焦 | 法制军事 | 音乐天地 | 城乡风貌 | 半岛春秋 | 在湛江 | 湛江概况
点击排行 | 经济报道 | 社会生活 | 科教文体 | 原创歌 | 自然环境 | 岁月留痕 | 网友评论 |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碧海银沙 > 图读湛江 > 社会生活 > 正文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开始核实认定 符合条件者5月3日前可申请
2008-04-16 16:28:00   来源: 湛江晚报   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碧海银沙网讯(文/记者 肖 胤 通讯员 邹 蓉 李 旭 刘元东 编辑/云 海)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核实认定工作日前展开,4月14日至5月3日,凡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下属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湛江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底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据介绍,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可登录http://www.zjfgj.cn/下载《湛江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底表》,备齐申请所需材料。其中,属最低收入家庭的,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领取保障金的银行存折;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主管部门收到全部申请资料后,各县(市、区)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等情况进行实地丈量核实并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审核结果公示15天。

  市房管局局长马澄波表示,根据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低保对象”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扩大到“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93元/月(含293元);”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市房管局预计,根据今年新的申请标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住房困难家庭将大幅增加,总量可能在千户以上。

  据悉,截至2007年底,市区申请符合廉租住房资格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共有270户。对于上述家庭中尚未入住廉租住房者,我市拟按“单身家庭20平方米、2-3人40平方米、4人以上50平方米”的标准,每户每月每平方米给予补贴4.28元,全年需发放货币补贴159216元。我市同时亦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力争尽早让这些家庭“居者有其屋”。

  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1、家庭成员(须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中至少有1名成年人有3年以上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湛江市、所在县(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人均月收入标准,即人均月收入293元(含293元);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5、申请家庭没有享受过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没有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注:以上五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上一篇 12个热气球将飘过琼州海峡 登陆徐闻县海安镇白沙村 (04-16 16:33)
下一篇 700百姓村民专列游桂林 (04-16 14:35)
本文已被阅读过 2215 次,最近七天 5 次,今日 0 次。
* 相关链接
讨论区 标题为必填写项,内容为选填写项 已有0个网友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本文评论
标题:
内容:
       
图片查询
 
特邀商家

今日排行

最新报道


 ※ 碧海银沙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碧海银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碧海银沙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碧海银沙网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碧海银沙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碧海银沙网站《图读湛江》编辑部 电话:0759-3398000 。
中共湛江市委外宣办主办,碧海银沙网站、湛江摄影家协会协办
碧海银沙版权所有
Email:news@yinsh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