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保“火化率不掉下来,新坟不冒出来” |
| 全市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 |
| 市政府颁布考评办法:先进县区奖5万或10万元,先进单位奖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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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3 17:41:00
来源: 湛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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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殡改宣传吸引群众。 |
碧海银沙网讯(图文/记者 陈志迅 编辑/小 雨)今年是我市全面推行殡改的第十个年头,也是我市实施《湛江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我国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公众假期将至,由湛江市民政局组织的殡改宣传月活动昨天在会展中心启动。
据了解,我市通过广泛的宣传,树立科学、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尚。2007年,全市的火化率达到了98.7%。为巩固已取得的成绩,最近,市政府又下发了《湛江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增强各级领导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我市“火化率不掉下来,新坟不冒出来”。
考评办法中,重新确定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及民政、公安、卫生、交通、国土资源和工商等执法类职能部门。对年度火化率达到100%、考评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各县(市、区),市政府在通报表扬的同时,将对总分在90-95分的发给5万元奖金,超过95分的发给奖金10万元。列入考评的相关单位年度考评总分在96分(含96分)以上的,颁发奖金1万元。不达标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领导,将给予“内部批评”、“提醒注意”、“黄牌警告”、扣发奖金、不得评优以至免职或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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