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读湛江
首  页 | 时政要闻 | 野聚焦 | 法制军事 | 音乐天地 | 城乡风貌 | 半岛春秋 | 在湛江 | 湛江概况
点击排行 | 经济报道 | 社会生活 | 科教文体 | 原创歌 | 自然环境 | 岁月留痕 | 网友评论 |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碧海银沙 > 图读湛江 > 时政要闻 > 正文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七次会议 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等
2007-12-29 10:22:02   来源: 湛江日报   评论1条 点击查看

  碧海银沙网讯 (文/记者 陈红阳 通讯员 胡永德 编辑/小 雨)昨日(1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智华、陈亚德、刘菊、万向南、柯明、金守平、朱坚真和秘书长陈日英出席会议。副市长赵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尚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等列席会议。吴智华、陈亚德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免去梁水礼同志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程运强同志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肖斌同志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张育英同志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旭光同志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尚富的提请,免去李春宏同志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志明同志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吴春鸿同志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郑军同志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吴培球同志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沈乃超同志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智敏同志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吴春鸿同志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陆素军同志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李伟同志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的提请,免去何增、林陆同志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黄海涛同志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兼),骆郁、陈蕾、刘真才同志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尤成盛、何金陈、李锦萍、解冰同志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波同志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林春兰同志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上一篇 驻湛省人大代表视察调研 (12-29 10:25)
下一篇 驻湛省人大代表视察吴川市产转园 (12-28 19:01)
本文已被阅读过 5693 次,最近七天 31 次,今日 1 次。
* 相关链接
讨论区 标题为必填写项,内容为选填写项 已有1个网友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本文评论
标题:
内容:
       
图片查询
 
特邀商家

今日排行

最新报道


 ※ 碧海银沙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碧海银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碧海银沙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碧海银沙网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碧海银沙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碧海银沙网站《图读湛江》编辑部 电话:0759-3398000 。
中共湛江市委外宣办主办,碧海银沙网站、湛江摄影家协会协办
碧海银沙版权所有
Email:news@yinsh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