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读湛江
首  页 | 时政要闻 | 野聚焦 | 法制军事 | 音乐天地 | 城乡风貌 | 半岛春秋 | 在湛江 | 湛江概况
点击排行 | 经济报道 | 社会生活 | 科教文体 | 原创歌 | 自然环境 | 岁月留痕 | 网友评论 |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碧海银沙 > 图读湛江 > 社会生活 > 正文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教师节:你遗憾吗?
2007-09-09 09:06:06   来源: 碧海银沙   评论7条 点击查看

教师要因地制宜地教育学生(资料图片 卢培养摄)

  碧海银沙网讯 (图/碧海银沙综合 文/鲁 扬 编辑/小 雨)明天是我国的第23个教师节了。每到此时,湛江各地各种庆祝教师节的活动将会接踵而至。而就在此时,教师们才会感受到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的重视和对教师的关怀。在教师节来临之际,摄影师采访了一些普通教师,他们表示除了高兴之外,还有些遗憾留在心头。
上课就如演戏,老师要扮好自己的角色(资料图片 卢培养摄)

遗憾一:尊师重教流于形式


  霞山李老师等认为:长期以来,尊师重教成为社会上提的比较响的一个口号,尤其是在教师节前后,尊师重教成了某些领导炒作的“材料”——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各级党委政府都要为教师节准备庆祝活动。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上级领导对教育事业的重视,体现党和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对教师的关怀,体现了他们的尊师重教。可是,等教师节一过,还有多少人在真正关心着教师?还有多少人真正能做到尊敬老师、重视教育呢?

要不断学习才能与时共进(资料图片 卢培养摄)

遗憾二:城乡差距拉大,同工不同酬。


  麻章陈老师等提出:由于各种原因,城乡(或区域)教育一直存在着差距。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个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逐年在拉大;同时,同是站在三尺讲台的老师们,收入差别较大,城乡(或区域)教师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依然长期存在。教育事业事关国家发展大计。教育事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繁荣昌盛。所以,他们真心希望政府能早日把差距缩小、城乡教师能够享受到一样的待遇!

辛勤的园丁(资料图片 孙宁摄)

遗憾三:《教师法》未能真正落到实处。


  雷州林老师等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可是,现实生活中的教师有多少人的工资达到了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在一些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教师工资少的的确可怜,然而,就是这点工资在有时还要被拖欠。涨工资对于他们来说,那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更让人气愤的是,有些地方政府还要以各种名义克扣教师的工资。很显然,《教师法》在很多地方成了一纸空文。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作为教师,我们别无所求,只希望《教师法》能落到实处,能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工资……

受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资料图片 魏晓燕摄)

  [小资料] 教师节的由来:

  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教师节是1931年。当时,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发起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拟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并发表《教师节宣言》,提出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增进教师修养三项目标。虽然,这个教师节的诞生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没有承认,但在全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鉴于“六•六”教师节是教师自发组织设立的,国民党政府没有承认,1939年决定另立孔子诞辰日8月27日为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把5月1日国际劳动节也作为教师节。由于各种原因,教师节实际上逐渐销声匿迹了。

  “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早上一起床就忽然想到老师应该有自己的节日。”教师节的最早创意人、中科院院士王梓坤教授这样说。那是1984年12月9日,王教授当天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北京晚报》。第二天,《北京晚报》就刊出文章《王梓坤校长建议开展尊师重教月活动》,引起了读者强烈反响。12月15日,北师大钟敬文、启功、王梓坤、陶大镛、朱智贤、黄济、赵擎寰联名,正式提议设立教师节。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
上一篇 便民服务下南寨 (09-09 09:11)
下一篇 “下次我还要来献血” (09-09 08:41)
本文已被阅读过 2620 次,最近七天 66 次,今日 11 次。
* 相关链接
讨论区 标题为必填写项,内容为选填写项 已有7个网友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本文评论
标题:
内容:
       
图片查询
 
特邀商家

今日排行

最新报道


 ※ 碧海银沙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碧海银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碧海银沙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碧海银沙网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碧海银沙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碧海银沙网站《图读湛江》编辑部 电话:0759-3398000 。
中共湛江市委外宣办主办,碧海银沙网站、湛江摄影家协会协办
碧海银沙版权所有
Email:news@yinsh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