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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新规定出台 临时身份证也可办登记
2004-05-15 15:23:10   来源: 湛江日报   评论0条 点击查看

  本报讯 (记者沈鹏宇)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最新下发的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新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新规定更加体现人性化,更加方便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根据新规定,在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暂时只能提供临时身份证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可凭此为其办理婚姻登记。此外,新规定还首次明确了非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在我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丢失也可办理离婚登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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